更新时间:2023.01.04
现在的婚姻法在规定离婚方面还是和以往大致相同,简要讲解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
当前的民法典和婚姻法对离婚的规定有:1、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同时双方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2、办理离婚登记时,工作人员需要核实夫妻双方是否出于自愿,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是否协商一致,才办理离婚登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
冒名顶替的婚姻一般不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违法结婚。即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了结婚的禁止性条件,因而该婚姻不具有正常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冒名顶替结婚,一般涉及到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
结婚动机一般不会影响婚姻效力。但若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三种情形之一,则会导致婚姻无效,若存在欺诈、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情形,则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不存在前述情形的,则婚姻程序合法,即可在领取结婚证时生效。
民法典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于2021年开始失效,由《民法典》代替。婚姻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无夫妻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
现在的婚姻法规定的离婚内容如下:婚姻法于2021年开始失效,由《民法典》代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
法院处理无效婚姻的方法如下: 1、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婚龄结婚,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至法院时双方均达婚龄的,法院可以调解和好,经调解和好的,法院应责令双方在法定审限内补办结婚登记,然后法院送达调解书,经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判决解除同居关系;
医学上无效婚姻的情形: 1、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如麻风病; 2、和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亲结婚的; 3、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 4、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
婚姻无效,无过错方可申请赔偿。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况包括重婚;当事人和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以及男女双方未到结婚年龄结婚。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无效的救济手段: 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那么登记机关应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 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婚姻无效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法院在受理、审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