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受贿罪有可能没收财产。 一、没收财产只能适用于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可以判处没收财产的那些犯罪,从刑法分则规定来看,主要使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因此受贿罪符合这项规定。 二、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判
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一是考虑主刑的轻重,如果主刑是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不宜没收全部财产,以免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丧失生活条件和谋生经济能力,而影响其自食其力、重新做人。 如果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不存在上述问题,或者上述问题可能性不大,则可没收全部财产。 二是要考虑
如果单位犯罪一般是不可以没收财产的。没收财产刑的判处有其一定的适用范围。而单位犯罪究其根本还是自然人的责任,对单位不会判处没收财产,只会要求其交一定的罚金即可。而直接责任人才是最应该承担责任的主体,所以,单位犯罪一般不会对其判处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要等判刑以后,没收财产的范围的确定为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追缴犯罪所得不属于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一种刑罚,没收的对象是犯罪人合法财物。犯罪人取得财物所有权之行为不合法,或者滥用自身物品的所有权,就是没收的原因所在。犯罪人可以以财产权属合法或与犯罪无关作为抗辩刑事没收的理由。 刑事追缴是一种程序性
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以下这些: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首先,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 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 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
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之一,主要适用于国事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和贪利性犯罪(包括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财产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没收财产的刑罚目的在于剥夺犯罪分子得以实施犯罪的经济基础,给予其经济上、物质上的严厉惩处
一人犯罪不能没收全家的财产。但是,司法机关按照犯罪分子的财产没收的,家属可以通过申请复议或者起诉的方式要求退还合法财产。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保留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支持的家属必要的生活费。判处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