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工伤认定后可以享受的待遇: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
职工因工伤可根据其工伤的情形,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根据工伤程序,享受工伤医疗费; 3、享受工伤津贴; 4、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 5、残疾的或者死亡的,享受相应的待遇。
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
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停工留薪、依法支付保医疗待遇以及造成伤残的,依法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属于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九级伤残的职工可以享受的待遇包括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同时还可以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请求肇事者赔偿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其中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家人在工伤死亡后可享受的待遇: 1、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
9级残疾人可享受工伤待遇,具体如下: 1、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间,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支付; 3、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食品补贴按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支付;具体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
工伤待遇的主要内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
用人单位应支付工伤有以下待遇: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每个地区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会有区别,具体请咨询当地卫计局。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上睑下垂修复术、玻尿酸注射填充术、睑分裂痣切除术、眼轮匝肌整复术、微创睫毛移植术、鼻翼内收上提术、耳廓软骨移植鼻尖整形术、肋软骨取出隆鼻术、鼻尖整形术、驼峰鼻修复术
如果劳动者具有在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情形时,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