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房产遗嘱公证的办理流程: 1.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符合申办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对于不
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和顺位继承。我国法律对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没有遗嘱的,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顺位进行继承。在法定继承中,配偶、父母和子女都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在继承人之间分配遗产时,一般均等分配。继承人们达成内部的
没有遗嘱该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房产。继承开始后,自然人生前未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房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在继承房产后,可以对房产达成分割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二顺位
办理遗嘱公证大致需要三个步骤。第一,申请。遗嘱人办理遗嘱要亲自到相关单位提出申请,无法亲自到达的需要派持相关证件的工作人员办理,并且备上需要的相关文件。第二,审查。有关部门审查遗嘱人递上的相关文件的可信度,准确的,真实度,日期限制。第三,出
办理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
没有遗嘱子女不是唯一的继承人。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分割财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平均分配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
没有遗嘱的房产子女继承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房产。法律继承顺序具体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产继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经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遗嘱公证,需要递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
没有遗嘱的遗产一般是按照法定继承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1、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继承遗产。 2、法定继承顺序为:父母、子女、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分配,一般按人数平均分配。 3、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参与分配,也是按人数平均分配。
没立遗嘱,同时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和遗赠,按照法定方式继承。 没有立遗嘱的,有遗赠扶养协议的,财产按照协议办理,即没有立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分配财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没有遗嘱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没有遗嘱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被继承人在生前未立遗嘱的,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分配遗产,被继承人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遗产,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