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7
玩忽职守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从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由于不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义务,造成了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依照
构成玩忽职守罪的行为有不履行职务,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履行,但不履行其职务以及不正确履行职务,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务,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还必须具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
玩忽职守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玩忽职守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行为人构成玩忽职守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会构成玩忽职守罪,按照规定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应这样认定玩忽职守罪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是指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公共财产的价值。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的判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
玩忽职守,是指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通常表现为放弃、懈怠职责,或者在工作中敷衍塞责、马虎草率,不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以下行为可以构成构成玩忽职守罪: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
玩忽职守罪的构成特征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要件是,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不具备这一特定身份的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