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城管是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即如果城管毁坏财物是出于故意并且符合数额较大的标准的,那么就很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故意毁坏财物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有以上情形应予立案。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犯罪数额的认定观点主要有以下三种,计算公式分别为:犯罪数额=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犯罪数额=财物损失价格=恢复原状所需
我国的刑法对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出现勒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追究:第一、造成五千元以上的公私财物损失的;第二、毁坏三次以上的公私财物的;第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第四、存在着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认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我国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进行认定而适用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则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财物的审判标准: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就符合立案标准,可立案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