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可以办理离婚的情况: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以下情况下夫妻不可以离婚: 1、起诉离婚的理由不足; 2、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没有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破裂; 3、夫妻关系虽已破裂; 4、士兵配偶要求离婚,士兵不同意; 5、法院不予受理的。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在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离
1、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离婚的主要考量因素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夫妻感情未破裂的不判决离婚;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做这种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
以下是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分娩后一年内; 2、女方在怀孕期间; 3、女方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怀孕、分娩、终止妊娠是妇女的一个特别时期,非常需要男方的照料和帮助。夫妻有互相扶助的义务,丈夫必须在这一时期履行自己对妻子的扶助义务
不能办理离婚的情况。不能办理离婚的情况,即包括协议离婚的情形,也包括诉讼离婚的相关情形。具体如下:1、双方夫妻感情未破裂,也未达成一致意见协议离婚的;2、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未取得军人方同意的;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
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结婚: 1、必须是异性男女。 2、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 3、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4、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5、必须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6、双方必须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
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况有: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况; 2、双方存在威胁、欺诈等非自愿情形而订立离婚协议的; 3、离婚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不能在民政局协议离婚: 1、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一方坚持离婚的; 2、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未在国内办理的婚姻登记的; 4、双方或一方
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可办理离婚,或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夫妻应该离婚的,人民法院应该判决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当夫妻符合以下情况时,双方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同意离婚,已经就离婚事项协商一致;一方不同意离婚;双方就离婚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
首先如果想要协议离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能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1)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 (2)夫妻双方愿意协议离婚,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双方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的。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夫妻感情未破裂。
下列情况不能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准提出离婚。 3、军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