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
第一,申请人基于法定原因提出申请; 第二,法院受理; 第三,法院指定管理人,主要进行债权申报和债务人财产清理; 第四,按照选定的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程序进行。
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 1、公司需要成立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清偿各项费用; 2、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要制定清算报告; 3、需要申请注销公司并公告; 4、注销后公司终止,剩余的债务不再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
公司破产清算法律规定: 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3、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4、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报送公司登记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企业破产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如果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则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在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则按照相应顺序清偿剩余债务,该顺序为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
做为任何一个企业的法人代表,其在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同时,最重要的是,必须对该企业的所有合法经营行为和非法经营行为负责,为该企业的所有债权和债务负责。由此可见,做为一位企业的法人代表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并不是一个好光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目前还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应付职工的其他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只有清偿完第一顺序后,才能清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
公司清算程序主要规定在公司法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
公司自行清算的法律规定有:1、法律对公司可以自行清算的条件作了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自行清算;2、还对清算组的成立作了详细的规定,比如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是由股东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3、对清算
1、公司法人的清算活动只有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才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此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公司法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1、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未经清算而直接向法院申请破产。 2、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