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被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反请求,只要被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关的申请书即可。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的管辖为属地原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是要先仲裁: 1、劳动争议需要先仲裁后诉讼。 2、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劳动争议纠纷,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到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到法院起诉的必经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和解与仲裁调解的区别如下: 1、和解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不需要任何第三方的参与;而调解是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进行的; 2、程序不一样:仲裁庭不可以主动要求当事人和解,但可在作出裁决前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与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根据事实,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
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要满足下列条件: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争议,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有权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通过仲裁解决其劳动争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是:第一,及时。根据劳动争议与劳动过程密切联系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联系的特点,劳动法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时效和办案时效。“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