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校园侵权案件适用的是过错归责原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即只有校方存在过错时,才须承担责任。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在订立合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4、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这样确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是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责任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举证责任的认定: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 2.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采取的是举证责任倒置。
校园安全事故损害赔偿的认定: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如果校园安全事故是由于学校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由学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订立合同确定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是:如果当事人有下列行为的,可确定当事人需要损害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因而造成对方损失的等。
约定损害赔偿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由于它是事先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因此具有预定性和约定性。另外,约定损害赔偿还是一种附随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它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主合同转移,约定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也随之转移。
对于财产损害赔偿所引起的纠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当由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01年12月21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程有无过错承担举证的责任。其意思是: 1、患者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损害赔
动物致人损害的责归属的确定: 第一、明确饲养动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赔偿义务人。 第二、赔偿义务人承担责任的基础在于其对动物的管束与控制义务。 第三、在免责事由的安排上,不能一概以受害人的过错或第三人的过错作为免责条件,必须从平衡当事人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