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有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否可以继承,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在,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2)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的,则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 遗产继承的流程如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只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才可以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而代位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占先。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继承发生时,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或者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第二
不是,转继承人是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继承。转继承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第一继承人死亡的,其财产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子女或者其他代为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 一般情况下,代位继承应该先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
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编中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适用法定继承的,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其中的兄弟姐妹指同父同母的、同父(母)异母(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