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包括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刑事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法院审理判决三个过程。刑事案件侦办中的意思就是指案件尚在刑事侦查过程中,案件处于侦查机关就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阶段,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可能构成什么罪名都要根据
检察立案侦查:检察立案侦查即职能管辖,法律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事诉讼是先立案再侦查。公安机关收到控告材料后,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该对控告材料进行审查,也就是立案审查,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嫌疑人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时,就会进行立案侦查,反之就是不予立案。
退回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也就是说,案件经过一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双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证据,双方当事人和人民法院可以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提出质疑,如果查证其中的内容不属实不可靠,或者与其他证据有所冲突,人民法院可以不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交通警察在法定期限内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双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证据,双方当事人和人民法院可以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提出质疑,如果查证其中的内容不属实不可靠,或者与其他证据有所冲突,人民法院可以不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律师在行政诉讼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运用专业知识维护自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坚决维权。同时根据对行政案件的研究,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侦查监督在诉讼中的意义为:有利于提高侦查人员的执法水平,督促其严格依法办事,更好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性,人民检察院通过侦查监督;及时纠正侦查人员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从而促使侦查机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对严格依法办案的认识和执法水平。
被害人的权利: (1)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侦查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回避。 (4)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
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能提起反诉,公诉案件不能提起反诉。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并且反诉的规则适用于自诉的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刑事诉讼审查起诉的条件: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及移交起诉意见书、案卷材料、证据给人民检察院;并且属于其管辖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