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代销属于行纪合同。因为行纪合同是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代销属于贸易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拍卖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拍卖合同应当归类于委托合同。 所谓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因为行纪人有权从委托人处获取相应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合同和间接代理区别如下:新计划图的主体为经批准有权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相关组织,间接代理中主体没有资格限制;行纪合同是有偿的,行纪人所从事的业务一般仅为商事活动,间接代理中,代理的范围不仅包括商事或外贸代理,可能有偿也可能无偿。
行纪人是指行纪合同的受托人。行纪人高于约定价格出售或者低于约定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不能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归谁
代销合同属于行纪合同。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代销属于贸易活动,所以代销合同属于行纪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纪合同一般属于有偿合同。《民法典》对行纪合同的规定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行纪合同和间接代理区别如下: 1、行纪合同的主体为经批准有权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相关组织,间接代理中主体没有资格限制; 2、行纪合同是有偿的,行纪人所从事的业务一般仅为商事活动,间接代理中,代理的范围不仅包括商事或外贸代理,可能有偿
行纪合同的含义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应当遵守委托人的指示,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行为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给其报酬的行为。
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民法典》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代理合同不属于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受托人作出允诺达成合意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所以代理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代理合同也称作委托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签订的,由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为处理被代理人的事务,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