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竞业限制补偿时限为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期间。我国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约定到期或者超过两年即可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
竞业限制人员: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劳动者如果是一般员工,在工作中也不会接触到企业的商业秘密的,则企业就不必要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一般不能超过2年,超过的部分无效。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的期限不能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只可以约定了解商业秘密的人员离职后,在两年内不得自己经营或者到其他单位从事于商业秘密相同或类似的工作。超过了两年则不受限制。
竞业限制生效条件是:1.竞业限制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限带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2.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把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
竞业限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生效:采用书面的形式;用人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劳动者限于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必须给予劳动者合理的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竞业限制补偿金在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后就应支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按月支付,也可以约定一次性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协议一般是从劳动合同解除时开始计算的,并且竞业限制协议的期限不超过2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
竞业限制离职即生效,当事人要立即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二年,这期间劳动者按月领取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协议一般不超过2年,超过2年的部分无效。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适用仲裁时效,时效规定是一年。我国对于竞业限制纠纷的处理采取仲裁前置,其仲裁时效期间通常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