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02
对账单一般是不能够中断诉讼时效的。对账单的功能和内容不符合诉讼时效的中断构成;对账单的本质不具有中断诉讼时效的功能;若认可对账单中断诉讼时效,将产生不利的裁判后果。
依法服刑不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止事由。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对账函中断诉讼时效是合法的。理由在于虽然对帐函在文字内容方面一般不会有催收内容,但是一般可以认为该行为可以证明债权人积极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提出了要求,要求债务人确认债务,应视为债权人对债务人提出了要求
能。诉讼时效中断需要有符合规定的法定事由,对账函是公司在结算账目时的重要依据,在诉讼中,如果对账目有异议,需要重新核定,对账函是重要的依据,所以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对账函能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就是因为发生了一定法律方面的事由,所以是之前已经经过的时效而归于无效,等到这个时效中断的事情消除之后再重新进行计算,而对账函之所以能够中断诉讼时效就是因为它属于
询证函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发出企业询证函,债务人在企业询证函上确认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发生违约不支付欠款,诉讼时效中断。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
一般来说,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则依照其规定。此外,最长的权利保护期间为二十年。但是,如果发生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就会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具体地来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对诉讼时效
派出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一般会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以及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