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从我国《刑法》的立法本意以及惩治渎职犯罪的现实需要出发,对于这种情形,只要没有过追诉时效的,就应按犯罪处理,即滥用职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形式有: (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过失犯罪指的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危害结果。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过失犯罪是可以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如下: 1、各行为人都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共同注意义务。 2、数人实施或促成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行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3、行为人在主观上都是过失。不论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或两种过失
犯罪过失是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又称过失犯罪。过失犯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失心理;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一般都是较为严重的结果,刑法第330条和第332条除外;必须有处罚该类过失犯罪的分则性明
犯罪过失的种类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即已经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的心理状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而疏忽大意
律师不能带当事人家属进拘留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期间,案件还处在侦查阶段你,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阶段,只有辩护律师才有会见当事人的权利。
作为辩护人的律师是不可以带当事人的家属进入拘留所,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见的,仅辩护人具有会见嫌疑人的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
过失犯罪中也是有危险犯的。危险犯是指以对侵犯客体产生损害危险即告成立的犯罪,如伪造公文、印章罪。危险犯又可分为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前者以侵害行为已有现实的危险发生为成立要件;后者以只要实施犯罪行为即认为危险发生,而造成犯罪。
过失犯罪不是累犯。构成累犯的条件之一必须是前罪与后罪都属于故意犯罪,如果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一罪是过失犯罪,就不成立累犯。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过失犯罪所反映的主观恶性明显轻于故意犯罪,而且过失犯罪人再犯罪的可能性也比较小。而累犯制度的设立是以
不是,只有故意犯罪才会构成累犯,除了故意犯罪外,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认定为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