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刑事诉讼的案件中,送达类型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对于移送审查起诉时间节点一般需要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能是四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无讯问笔录是不可行的。讯问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预审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为了证实犯罪、查明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如实记载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无讯问笔录是不可行的。讯问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预审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为了证实犯罪、查明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如实记载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
电子送达的法律规定为: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法律文书送达方式: 一、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 二、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
《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是: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送达是指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送交收件人的诉讼行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
判缓刑的依据主要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
判缓刑的依据有: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法律规定的扭送对象主要有:存在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情形之一的,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法律规定的扭送对象具体包括:存在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情形之一的,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