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行政拘留可以不执行的情况如下: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执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执行的合法性原则。是执行活
在拘留决定书中规定的期限内,可以执行行政拘留。在拘留决定机关依法作出拘留决定书后,拘留所应按照该决定书中规定的期限及时收拘被拘留人,并及时通知其家属。
如果是刑事拘留必须要执行,如果是行政拘留有以下情况可以不执行: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用于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刑事拘留一般由公安机关执行,如果由检察机关直接立案的案件,可以由检察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作出刑事拘留后,就必须执行,如果被拘留人对拘留措施有异议的,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但异议不影响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结束后在一般情况下是会拘留的,但是最终是否仍然实行拘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消了,则不会拘留。如果暂缓执行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依然执行。暂缓拘留的情形包括:当事人患有精神病或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当事人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等。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等上述暂缓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还会继续执行。
如果被处以行政拘留的不可以不去,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如果被惩罚人对行政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如果要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是指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但由于行为人存在某种特殊原因,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不予执行的一种执行制度。对70周岁以上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
行政拘留可以争取不拘留。一般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情形下,是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可以在60天之内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如
执行拘留可申请行政复议,但不影响行政拘留饿执行。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都是可以执行的。实践中如果两地相距较远且案情简单的话,一般就委托当地执行了。如果距离近或案件没有结案还要继续审讯的话,是要带回羁押的。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
申请暂缓行政拘留,需要说出确切的理由,把实际需求理由,写清楚就好。如果是治安拘留,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暂缓行政拘留,每天交保证金200元,也可由保人担保,理由不充分不能暂缓。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