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也就是同居关系生下的子女与婚生子女,也就是已经登记结婚后生下的的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同居生活中生下的子女在亲生父母死亡后,也享有法定的继承权。这是由于,在我国继承权是基于,自然血亲关系或者法律拟制血亲
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继父母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说,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如果没有扶养关系,则相互之间没有继承权。 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这三种情况: 1、对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继子女,继父母履行了抚养义
如果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遗产的继承顺序首先是约定的遗赠抚养协议人继承,其次是遗嘱约定的继承人,最后是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夫妻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遗产的分配顺序包括:1、必留份;2、缴纳被继承
首先,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大于遗嘱,而遗嘱的效力又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生前如果留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在其去世后,应当最先按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确定房产的继承人。如果受遗赠人没有继承全部房产的,再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
兄弟姐妹是有继承权的。 根据《继承法》有关法定的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通常包含了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母异父或者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规定如下: 1、如果有遗赠抚养协议、遗赠、遗嘱的,那么就按照遗赠抚养协议、遗赠、遗嘱来进行分配; 2、如果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有遗嘱但是无效的,同时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和遗赠的,那么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法定继承首先要区分第一顺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继
2021年1月1日起,我国继承法失效,现行有效的民法典对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做出明确规定。具体来说,遗产继承遵循以下顺序:1、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那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被继承人遗产;2、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但是有遗嘱,那么继承人按照遗嘱来
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顺序,需要按照继承遗产的方式来具体确定:1、如果被继承人有留下遗嘱的,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又或者是遗赠所记录的继承顺序继承遗产;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遗产。具体来说,第一
继承权丧失,又可以被称为“继承权的剥夺”,主要指的是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丧失通常可以分为: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两种情况。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种: 1、继承人对被继承人
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公证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件,一般包含: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是境外人员可以提供护照或者港澳身份证等即可; 2、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3、还需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以及注销户口证明; 4、如果继承人中有人已过失的,还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地方参考性案例,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取得的特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可以依据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