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对行政处罚一事不二罚的理解具体如下: 1、概念: 行政处罚一事不二罚,是指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给予两次罚款的行政处罚。 2、目的: 一事不二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
若因违法行为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罚款无法缴纳的,其滞纳金应当由造成该无法缴纳事由的当事人或单位负责。《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行政处罚需要委托第三方组织办理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被处罚人逾期不交纳罚款的,罚款滞纳金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计算。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或者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被处罚人要按规定的期限执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执行方式主要有:行政法规定当场收缴罚款以外,其他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是不能自行收缴罚款的;而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以后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银行收取罚款以后,直接将罚款上缴国库。
一是必须符合法定的处罚案件的种类,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适用听证程序。 二是必须有当事人听证的请求,处罚听证是一种被动听证,只有当事人申请听证的,行政机关才能进行听证,否则,不能适用听证。
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直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在十五日内起诉。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
行政处罚。罚款是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货币而使其遭受一定经济利益损失的处罚形式。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
行为人违反行政处罚法,有权机关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处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听证后,如果行政机关负责人发现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如果依法可以不予处罚的,则不予行政处罚;如果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