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犯罪嫌疑人不一定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有很多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都属于强制措施,各类强制措施的适用都有法定的条件。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检察院传唤异地犯罪嫌疑人流程:刑事传唤不能异地进行。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
对犯罪嫌疑人强制检查身体不违法。人身检查是根据需要而采取的一种侦查措施,具有强制力,同时人身检查又是一种特殊的侦查措施,除严格依法进行外,还不得有伤风化。
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一般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包括判处死刑的罪犯。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符合的条件:辩护律师必须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才能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 律师会见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为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
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申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也可以自己行使辩护权。每个犯罪嫌疑人都有自行辩护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犯罪嫌疑人的自我辩护权。
从逮捕到判刑,至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对于案情比较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一个月。案件移交法院之后,审查起诉的时间通常是一个月,对于重大案件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对于补充侦查的,会以两次为限,每次都是一个月。被害人对于起诉,或者是不起诉的决定时间是
刑事案件能传唤犯罪嫌疑人。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
逮捕权由公、检、法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在公、检、法机关之间,逮捕的权限是不同的,具有一定的分工。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决定逮捕,人民检察院具有批准逮捕权,公安机关对自己侦查的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会在二个月内开庭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则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