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9
不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侵犯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4、主观方面有故意构成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不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有: 1、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3、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4、主观方面有故意构成。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侵犯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具体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
现行法律中没有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只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指的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其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规定:构成该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刑事诉讼法145条的具体条文规定,具体如下:对于被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过查明后,发现确实是和案件无关的,那么需要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除此之外,为了查明案
不报安全事故罪的刑法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安全事故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的,以及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4、主观方面为过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铁路运输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铁路运输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运营事故,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铁路职工; 4、
《刑法》中只规定了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罚:行为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