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法律规定,涉及到国家秘密、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事项是依法不可以公开的,而其他事项一般而言都是可以公开的,我国正常情况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是: 1、纪律合同主体的限制;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4、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 5、纪律合同是承诺、双重事务、有偿和要的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义务如下: 1、按照委托人指示处理行纪事务的义务; 2、行纪人有义务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处理行纪事务; 3、报告义务; 4、保管委托物的义务; 5、合理处置瑕疵物的义务; 6、交付义务; 7、对第三人履行向委托人负责的义务。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是: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 3、提存权,行纪人按约定购买委托物,委托人应及时受理;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有: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 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
《民法典》规定代销合同属于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代销合同是指委托他人代为销售的合同,所以,代销合同是属于行纪合同的。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4、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虽然行纪人是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行纪合同属于具有委托性质的合同; 2、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 3、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
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
《民法典》对行纪合同的规定有: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法律其他规定等。
行纪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 (1)行纪合同具有双务性、有偿性等特征; (2)行纪合同标的为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 (3)行纪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4)行纪合同具有的其他法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