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结婚登记不是哪里都能办。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必须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办理。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
婚姻登记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办理结婚有以下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亲自到
涉外婚姻应当在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具体是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利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大陆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婚姻登记机关为
婚姻登记不可以撤销,撤销婚姻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因胁迫结婚的婚姻和婚前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申请时需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
(一)婚姻登记撤销的条件 (1)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2)自结婚登记之日起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至申请之日不超过一年 (二)婚姻登记撤销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撤销婚姻登记如下: 1、初审。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2、受理; 3、审查; 4、报批; 5、公告。 一、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
办结婚证需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要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的相关证件之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但有些地区已开放跨区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具体可留意本地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地点应当是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带上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去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