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项目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证范围和期限、相互合作条
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原先的按月补偿款构成劳动者的不当得利,应计算进用人单位实际损失,数额不应当奇大,最高不超过实际损失的120%-130%为宜)。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
建设工程合同被法定解除后工程价款是否应当支付,需要看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即比如说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形式建设工程合同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外,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按照其订立方式可分为口头合同、书面合同以及采用其他方式订立合同。 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采用口头形式而订立的合同,称为口头合同; 凡当
在日常生活中,几类极为普通和常见的承揽合同有: (一)加工合同; (二)定作合同; (三)修理合同; (四)复制合同; (五)测试合同; (六)检验合同。
承揽合同的类型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六种。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约定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021年最新出台的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只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