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建筑工程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
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
采取下列措施防范风险: 1.发包方必需对承包方的主体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营业执照、企业等级证书、安全生产合格证以及其以往承包工程的质量。 2.建设工程应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建人,并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操作。招投标应公平、公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本市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三)负责中央各部门、军队系统所属监理单位和外省市监理单位,港、澳、台地区以及外国监理单位在本市从事监理业务的管理; (四)负责本市监理工程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要件: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1、提起诉讼时要确定好管辖法院。 2、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副本。 3、起诉时,还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诉讼费。 4、案件审结后,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大
以下情形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订立合同的双方或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是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以及该合同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的等无效的情形。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主体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作为公民个人,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且智力发育健全;作为法人,必须经过合法的登记注册,并且在自己的经营活动范围内,才能作为合格的当事人订立合同;一些非法人的组织、团体在一定范围内也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包含当事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支付工程建设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合同一般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纠纷解决方案,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也可能发生纠纷。案件原因是人民法院总结诉讼案件涉及法律关系的性质形成的案件名称,表明案件的具体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