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不需要见证人的见证。
公证遗嘱是不需要见证人的。只有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才需要见证人,且至少应当有两名。公证遗嘱应当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公证员制作公证书。
遗嘱见证书可以不公证,只要内容合法,见证人符合法律规定即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且见证人不得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不需要见证。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为,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因此,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写完签名即可,不需要见证人见证。
公证遗嘱见证人一般需两个,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对于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对于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可以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不需要见证。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为,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因此,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写完签名即可,不需要见证人见证。
公证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公证遗嘱是遗嘱人本人经公证机构依公证方式而设立的遗嘱。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公证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的见证和公证不是都有必要。遗嘱需要见证的情形有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当事人立遗嘱,不一定需要见证人。对于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不需要见证;对于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是需要见证人的,一般需要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签名,且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继承需要见证人的情形有立遗嘱人订立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