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7
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立案标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千克以上、雷管30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是指,违反规定将爆炸物藏匿于某一地点的行为。立案标准:如果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一千克以上的炸药、发射药、黑火药或三千克以上的烟火药、三十枚以上的雷管或三十米以上的导火索和导爆索、五千克以上的炸药、发射药、黑火药或
公安局立案标准的认定: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自己管辖。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立案标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千克以上、雷管30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立案标准:非法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千克以上、雷管30枚以上。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储存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该罪为选择性罪名。根据《刑法》规定,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进行非法储存爆炸物的行为的。本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是根据行为人储存的爆炸物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本罪中的爆
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就可以受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案件是达不到立案标准的。
治安案件没有立案,只有受案。只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无论多轻微都可以进行处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办理治
(一)走私假币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
故意实施爆炸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无论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都应当立案追诉。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
爆炸罪立案条件是:实施了爆炸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爆炸罪立案。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盗窃爆炸物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盗窃爆炸物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盗窃爆炸物罪是以秘密方法窃取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以及兵工厂、仓库的爆炸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