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需支付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如果劳动合同没续签,在没有法定的情形下是不会自动延续的。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通知劳动者。并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单位主动提出不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自愿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没有赔偿;存在法定事由使得劳动者无法续签的或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非法解除的按照上述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有补偿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和劳动者签订的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公司按原工资待遇或者适当提高工资待遇等条件,和劳动者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拒绝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无需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否则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上述规定说明,劳动合同到期后,只要单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要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不续签的,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是: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是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话,则按1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按照半个月的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