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即使债权履行也可能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债权履行不代表双方约定的义务已经按照规定完成了。《民法典》规定只要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没有符合约定要求,依然需要继续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
债务履行期限是自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协议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因此,当事人未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同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没有协议补充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
负担多项债务的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目标有多项,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债务人未履行的,选择权转移给债权人。但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交易习惯的除外。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保证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计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
担保合同的期限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担保权利的实现受到主债权诉讼时效的限制。《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1、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3、合同生效后,当事人
债务履行期限是指法定或约定的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期限。抵押期限是自债权债务到期日起算。抵押合同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无须特别规定,依照主债务合同作相应规定即可。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其诉讼时效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合同没有履行期限的效力认定:合同依法成立,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的有效。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
抵押债务的履行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规定在抵押合同中的。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则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合同相关条款、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以此获得价款进行优先受偿。如双方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请求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