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离婚时男方可以向女方索要之前给付的彩礼的情况是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或者给付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彩礼应当在离婚后及时返还给男方。
彩礼不是你想退,想退就能退的,只有在满足特定情况时才能予以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
离婚是否要退还彩礼,分情况: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 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如
有以下情况的,会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4.彩礼退还的其他情况。
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需要退还的情况如下: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时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主要有: 1、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在一起共同生活的; 3、给付彩礼并没有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
当事人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只有有以下情况的,才需要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述条件的后两条,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主要有三种,有两种需要以离婚为条件,如: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还有一种是双方本来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