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4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主体实施了“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所谓“委托、信托的财产”,主要是指在当前的委托理财业务中,存放在各类金融机构中的以下几类客户资金和资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具体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特征: 一、本罪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二、本罪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三、本罪是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具体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构成: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为了获取非法利润。 根据《中华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特征有: 1、本罪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合法权益; 2、本罪表现为金融机构违反委托义务,擅自使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财产的行为; 3、本罪为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具体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定罪标准是: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应这样定罪处理: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等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应对单位判处理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应这样定罪判刑: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等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应对单位判判刑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应这样定罪处罚: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等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需要以下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判刑的最新规定为: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