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 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 2、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 3、不告知听证权。 4、调查工作不细致。 5、补偿、安置不到位。 6、送达手续不到位。 7、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8、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
(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 (2)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拆迁协议空白风险很大。双方对合同事项没有明确约定,建议不要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签订拆迁协议的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尊重对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图。一方当事人在胁迫
1、在搬迁期限内强拆违法。被拆迁人在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被拆迁人履行搬迁义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行政机关可以予以强制拆除。
首先是主体不同: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等非政府机构;而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而且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像乡政府、镇政府不具有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而行政级别为省级的直辖市北京也不具备
委托手续的格式很简单。但是需要知道你想具体委托的内容是什么委托存在法律风险。受托人有可能将拆迁的权益归于自己名下。
协议搬迁征地是不合法的。征地拆迁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能采用协议搬迁的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除非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但是,就算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仍然存在,比如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可能会就股权权属产生争议;名义股东未经
在订立合同阶段,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注意以下法律风险: 1、要妥善保管对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例如,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在合同履
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效力层级上属于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