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依照《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医疗费;《条例》第50条第 (1)项规定:“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医疗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其中医疗费的计算方式将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医疗损害的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人身损害以及精神损害。给患者带来物质损害的,由医院赔偿患者实际的损失;给患者带来人身损害的,应该依法赔偿患者的医药费、营养费等费用;如果因为整容一类的医疗损害造成患者精神受到伤害的,还可以申请医院给予精神损害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项目有: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护理费; 五、残疾赔偿金;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二、营养费。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范围: 1、医疗费; 2、误工费; 3、陪护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12、鉴定费。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范围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1、医疗费; 2、误工费; 3、陪护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12、鉴定费。
1、医疗费; 2、误工费; 3、陪护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12、鉴定费。
四级医疗损害赔偿范围:(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原则上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用药范围、诊疗项
医疗损害责任的种类: 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