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具有以下区别: 1、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时间是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若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行政处罚中的声誉罚包括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警告。财产罚主要包括罚款、没收财物。行为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行政处罚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行政处罚的罚款缴纳期限一般是十五日内。当事人需要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通过银行或者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但是行政机关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则当事人可以当场缴纳。
行政处罚不仅包括罚款,同时包括了行政拘留在内的其他处罚方式。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除罚款外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
行政处罚罚款交纳期限为十五日。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不会处罚金,而是处罚款。当事人如果要交行政处罚的罚款的,需要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
1、当事人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2、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如果是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3、在交通不便的地区,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如果难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罚款的缴纳方式: 1、当事人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2、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如果是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3、在交通不便的地区,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
对公安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当地公安部门的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复议,复议成功后会告知办事单位,按照复议后应当按照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处罚进行处罚,涉及到办案人员渎职的,会移交给督查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