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一审阶段是指案件出于第一审阶段中,判决还不一定生效,案件还可以进入二审程序。是否胜诉要看判决是否支持诉讼请求。第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普通的第一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不同
第一次审理判决该案件的法院就是该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中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初次审理所适用的程序。第一审程序有普通程序和特别程序之分,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一般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广泛适用的程序;特别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特殊类型
二审发回重审,意味着上级法院在审理下级上诉的案件时,出现了需要由原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情形,具体包括如下: 1、原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不清的; 2、原一审法院在判决中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程序,如遗漏了当事人、缺席审判时有违法的情形;
提级审理指一个案子本来是下级法院管理的,因为各种原因需要提到上级法院审理。需要提级审理的情形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案件等。
一审终审是审级制度的一种。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在实行一审终审制时,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确定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上诉。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民间所称的劳动争议 一、 二、三审,实际就是指先申请劳动仲裁,然后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审),如果对一审判决还是不服的向上级法院上诉(二审)。另外,还有审判监督程序(其中,当事人对已经发生
终审判决的意思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判决。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的,当事人不得再申请上诉,只能提起再审。
审理终结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的诉讼终结的原因,使诉讼程序继续进行已经没有必要或者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由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诉讼程序的制度。 审理终结的情形包括: 第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第二,被告
案件审结的意思是,法院对案件作出明确的处理结果,案件已经审判终结,如作出判决,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等,还有移送其他法院等情况。
民事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