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对于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死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
借款人死了借条依然有效,借款人死亡的,其借款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也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
1、借款人死亡的,出借人可以向死者的继承人主张还款,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债务。继承人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携带借条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
借款人死亡的,出借人可以向死者的继承人主张还款,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债务。继承人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携带借条向法院起诉。
借款人死亡的,出借人可以向死者的继承人主张还款,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债务。继承人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携带借条向法院起诉。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
借条上了借款人有涂改,不一定会失效,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首先,借条上应当写明借款人这一项内容,而且借条上的信息应当保证准确无误。而出借人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也就是借贷关系中最重要的主体之一。如果这一项内容被涂改过的话,除非出借
在法律当中,借条上经手人和经办人并不存在区别。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民事法律当中,并不存在经手人和经办人这些术语。换句话说,无论是经手人还是经办人,都是民间借贷关系当中的一种普通用语,而不是法定的用语。而且,二者在实践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