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同时履行抗辩权抗辩权的行使限制是: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当事人没有中止履行的确切证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如下: (一)双方因同一双重合同相互承担债务; (二)后支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存在无法对待支付的现实危险; (三)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享有不安抗辩权的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义务的人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
合同履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而相互负债; 2、后付款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存在不能对付款的现实危险;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的人是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4、首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无
行使可抗辩权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 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包括当事方互负债务并且有先后履行顺序。若是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有以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合同有先后履行顺序; 3、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
行使可抗辩权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 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
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是: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方给付的现实危险;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
1、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订立合同后,丧失了履行义务的能力。 2、中止履行的适用事由是对方发生下列情形: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严重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3、先履行一方应提供确切证据,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有: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对于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证明其发生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履行抗辩权行使的限制有: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 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 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
履行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如下: 1、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的情形; 2、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的情形; 3、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的情形; 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