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处罚人实施行政拘留的,被处罚人是不能躲起来的,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如果躲起来的,公安机关可能强制执行。
避免行政诉讼的办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不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当事人如果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复议决定,解决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免予行政拘留的情形有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
免于行政拘留的人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患糖尿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不予拘留。糖尿病有轻重之分,拘留所会根椐病情确定的。但是只要不是太过于严重的糖尿病甚至是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那么是可以进行治安拘留的。
有乙肝不能免行政拘留。能免行政拘留的情形是行为人是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是十六周岁以上的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的;是七十周岁以上的人等情形,不包括有乙肝的情形。
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以及其他严重疾病的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 另外: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岁以上的和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也可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违法行为人可以免除行政拘留的情况有:违法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或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或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免除行政拘留: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有下列条件的,可以免除行政拘留:违法的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在违法时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或者违法行为在追究时效期限内未被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