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按基本工资计算加班费不合法,加班费计算基数应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
加班费计算基数的方式如下: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需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
加班费计算基数工资是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加班费计算基数的,以该约定为准;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按月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发放的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加班费计算基数的,以该约定为准;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按月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发放的工资。
员工的加班工资基数可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来核算;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不明的,双方可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按集体合同的约定来核算;集体合同也无约定的,则按照同工同酬的标准来核算。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一般就是按照约定来执行。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加班工资基数,原则上依据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进行执行加班工资基数。
加班费计算基数:工资数额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时,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
在我国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工资数额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时,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
加班工资基数应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