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公安机关立案不侦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这是法律对不立案救济途径的规定,但是实践中救济的效果很差。一方面,申请复议没有太大意义一方面,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后,往往只是口头告知不立案,而不送达书面通知书
如果提出的是刑事控告,公安机关如不立案,可以向该派出所所属的县分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上一级地市级公安局申请复核,或者向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反映,要求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如提出的是对行政违法的控告,派出所不立案,可向县分局申请复议,
报了案派出所迟迟不处理的,可以向该派出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举报其不作为;或者也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举报后对于相关责任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报案人可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还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
请问是失踪多久,什么情况下失踪,建议您先向派出所询问清楚什么情况可受理失踪以及所需材料。
立案后,公安机关对报警人进行口供录取了解情况,之后会收集证据进行调查。最后确定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讯询问,若犯罪嫌疑人不配合,会进行拘留审讯,这种情况是要掌握足够的证据之后,犯罪嫌疑人承认犯
派出所报警不受理,不立案的处理办法如下:1、可以去可以到上级机关申诉,县、区公安局的督查队或是信访办公室,可以搜集证据报案,警察如还不作为,可投诉或者找检察院申诉反映请求立案监督;2、公安机关不受理案件,需要结合案件本身是否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派出所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
报案派出所拖着不处理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也可以去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派出所接受报案后,一直不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投诉,上一级公安机关收到投诉会,会立即进行相应的调查,确认情况属实的,会责令派出所尽快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