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7
发生劳动争议,通过协商或者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解决的,不需要请律师。 通过劳动仲裁或者仲裁后起诉解决劳动争议的,根据自己的需要请律师。但律师受委托参加仲裁活动或者诉讼活动的,需要出具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属于以下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
劳动争议处理的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发生劳动争议的处理是: 1、双方协商处理; 2、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取得仲裁书的15天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解决方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 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 4、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案件中律师能为公司提供下列帮助:依法为公司收集能证明其主张的证据;代理公司参与仲裁活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参与调解;以及实施其他行为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
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举证逾期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当事人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