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与遗赠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遗嘱的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相同,遗嘱的继承人一般只可以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及以外的个人,而接受受遗赠人则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者国家、单位;因此,受遗赠的人可以是个人,也
一份生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必须要符合以下这六个要件: 第一、遗赠人必须要有遗嘱能力,即自然人依据法律规定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第二、遗赠人必须为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三、遗赠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为六种身份的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孙子女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故通过遗嘱将财产赠与孙子女的行为属于遗赠。遗赠与遗嘱的不同点在于:1、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指的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生前的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做的个人处分,并且于立遗嘱人死亡开始发生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 出现以下情况,遗嘱的即可生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
被继承人没有设立遗嘱的,则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继承。首先,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次,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最后,在继承开始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
遗赠协议是可以公证的。遗赠人与受赠人达成的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财产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负责遗赠人生前生活费用或者其他附带条件的协议。遗赠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赠人和受赠人的申请,对遗赠抚养协议的真实性进行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遗赠协议相对没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死者生前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就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进行继承;如果既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我国法定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配偶
房产无遗嘱的继承方式是法定继承。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没有遗嘱的房产,就要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房产。具体来说。如果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等分割房产;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就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房产。这时候要继承房产,首先继承人应当共同、亲自前往公证部门,办理房产继承的公证手
父母所立遗嘱,并不能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可以作为公民遗产的,必须是自然人死亡的时候,所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自然人的收入; 2、自然人的房屋、储蓄以及生活用品; 3、自然人的林木、牲畜以及家
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去世后,因为争执死者的遗产而产生的纠纷。比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分歧,这些都属于继承纠纷。遗产继承纠纷发生之后,首先,相关的当事人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然后,按照协议对遗产进
两者并无本质的区别。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依据法律规定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书属于日常生活用语,一般是死者对自己死亡的交代和对后事的安排。一般而言,并无严格划分,在司法实践中二者可以通用。遗嘱具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