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丈夫贷款,妻子签字离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
丈夫用信用卡贷款丈夫贷款妻子是否要还取决于: 1、丈夫贷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丈夫贷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妻子对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属
婚后贷款应属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由原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进行网络贷款的,离婚时另一方要不要还,要依据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定。网络贷款是贷款的一种常见方式,而进行网络贷款的时候,要注意防范风险。 离婚时,
应当仅用丈夫个人的财产偿还。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这里面有两个法律层次关系,一是夫妻做为家庭财产的共有人,共同享有财产权,当然也要共一承担债权。另一个法律关系是,妻子与丈夫的人身侵权关系,妻子伤害丈夫理应进行赔偿,因此当丈夫为治病的必要花费,当然由妻
1、如果欠的信用卡是为了家庭生活,那么要还所有的欠款。因为欠款是为了家庭生活,因此也就成为了家庭的债务,妻子有义务还款; 2、如果欠的信用卡不是为了家庭生活,但是没有遗产可以继承,而且在家里的财产没有
丈夫欠钱,妻子不一定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妻子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主要针对的是共债共签的情形。对于妻子一方确实不知情、同时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或者是丈夫一方在婚前就欠下的个人债务,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妻子都不需要承担连带的责
关于夫妻离婚时债务的承担问题,有以下三种情况:1、以夫妻双方的共同名义出具的借据,或者夫妻双方共同求借的借款,不管该笔借款用于何处,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其均有全部清偿的义务。除此之外,一方假借配偶的名义共同借款的,如果债权人
丈夫有病,妻子也可以离婚。在我国,法定禁止离婚的情形只包括了以下两种情形:1、双方属于军婚,也就是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2、女方正处于怀孕期间,或者是怀孕后分娩的一年内,或者是终止妊娠的半年内。只有上述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