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被刑事拘留后,手机卡不能补办。因为补办手机卡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进行办理,而被拘留的人的身份证会由警方代为保管。一般情况下,被拘留人的非日常用品都会被登记后由公安机关代为保管。
被拘留人在被刑事拘留时,手机不可以不上交。我法律规定被拘留人应当把他的随身物品交由拘留机关进行检查,并将除了生活必需品以外的物品交由拘留所统一保管,到被拘留人离开拘留所时,才由拘留机关将被保管的物品交还给被拘留人。如果被拘留人携带违禁物品的
不可以。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所以,该手机作为涉案的物品,不能继续使用,不可以再补办手机卡。
不可以。 因为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都应当查封、扣押。而这些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所以,该手机作
刑事拘留的当事人,没有经过批准,不可以使用手机。
1、被处行政拘留三天,是不可保释(取保候审)的。因为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不能使用在行政案件中。 2、被拘留人因为特殊原因,可以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中止执行。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被拘留人拘留期满,
拘留手机会被没收。在被拘留期间手机会被收缴,等拘留期满由本人或者家属带回。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分为以下的三种情况: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拘留的时候被拘留人是不可以带手机的,只能够带进生活必需品或者是现金。不能带进拘留室的物
刑事拘留审查后无罪,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后,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出示拘留证,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到看守所羁押。并且,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嫌疑人的二十四小时以
拿别人的身份证不可以办手机卡。现在手机办卡都是实名制了,必须本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才可以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