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反担保人不可以向担保人追债,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担保人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可直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应当限制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
抵押人可以向连带担保人追偿。同一债务人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属于混分担保,债权人实现抵押物权后,抵押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向连带保证人追偿。
担保人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同一债务有两个或者以上担保人的,如果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务人向其中一个担保人追讨债务后,承担债务的担保人可以向其他保证人或者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
反担保人一般是不能向债务人的保证人追偿的。向反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是债务人,反担保人可以就债务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但不能向债务人的保证人追偿,债务人的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一般不是反担保的债权。
担保人的追偿权是不能直接执行的。《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债务人有追偿权,这
反担保人不能向债务人的保证人追偿,但是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向反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是债务人,反担保人可以就债务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但不能向债务人的保证人追偿,债务人的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一般不是反担保的债权。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被担保债权有人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明确,第三人提供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实现物品担保的债权,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
法院执行担保人的规定为: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提起诉讼向被执行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的规定。
我国人民法院一般是可以强制执行被告人所提出的担保人的财产的。如果债权人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执行属于债务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财产,包括担保人对其债务依法提供的担保。
判决生效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可以列为强制执行对象。法院会采取查封、冻结、拍卖、划扣等措施,执行其名下的财产。对拒不履行的,还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如擅自违反以上限制,则涉嫌犯罪,可以判处刑法。
只要满足执行条件,法院就可以跨区执行担保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生效以后,其中所确定的应该承担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拒绝履行自已的义务,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就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担保人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可直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应当限制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