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提起行政赔偿的侵害财产权范围有: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对于质量纠纷,如果属于侵权行为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质量纠纷属于违约责任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侵权赔偿合法财产的范围: 1.对造成的财产损失要全部赔偿的原则; 2.对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 3.考虑加害人经济状况的原则。
对于行政机关侵犯当事人的财产权的案件,其进行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破产财产的范围包括如下: 一、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企业所有的全部财产; 二、破产企业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四、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
1、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不动产纠纷仅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
减刑裁定的管辖,是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应当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再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裁定是否予以减刑。
监狱立案管辖的范围,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
监狱立案管辖的范围,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
追偿权纠纷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