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婚后买房只有丈夫的名字也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不可以。婚后买的房子,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此外,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未经另一方同意,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所以不可以一方私自卖掉。
结婚后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共同出资的,那么哪怕只写了一方的名字,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一方在婚后使用自己婚前财产全款购房,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则该房屋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婚后买房只写了一方名字的情况下,若属于婚后夫妻共同出资买房,不管房子登记在谁名下,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属于一方使用自己婚前财产全款购房,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仍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安置房写子女名字,属于子女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相关房屋管理行为由监护人行使。 离婚时应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暂时管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房子由一方全款购买,并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的,原则上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婚后购房一方将房产登记另一方名字的行为,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加名,通常是指将本人或配偶在自己房产证上加另一方或者第三人名字的行为,此时房屋就属
夫妻一方婚前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将配偶的婚前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有双方的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该套房产不因结婚以及居住时间的长短而改变
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包括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
房产物权以登记为准,夫妻一方将房产加上另一方名字的行为,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对于何时可以在房产证加名的情况,不同地区的存在不同,具体可以向房管局咨询。
1、婚前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一般属于共同财产,此时无论出资情况,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一般会认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父母双管出资的,即使只写一方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