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刑事法庭当事人可以辩护,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自己为自己所作的辩护。同时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无罪辩护后还能做量刑辩护。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做无罪辩护后,是可以做量刑辩护的,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先辩论定罪问题,后辩论量刑问题。人民法院对于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应当在查明定罪事实的基础上,查明有关量刑事实。
无罪辩护后还能为被告人做量刑辩护。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做无罪辩护后,是可以做量刑辩护的,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先辩论定罪问题,后辩论量刑问题。人民法院对于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应当在查明定罪事实的基础上,查明有关量刑事实。
刑事案件一般一审案件从收到起诉书起到最后的判决,审理期限可以有十七个月的时间。通常情况下收案立案进行审查是需要七天的时间。对于一审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二个月,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例外。如果是在审判的过程当中需要进行补充侦查
被告人有权上诉,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具体规定: (一)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
刑事案件二审的结果: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
审判管辖,是指法院之间审判案件权限的划分。有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之分。法定管辖指法律规定的管辖,分为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和专门管辖。裁定管辖指由法院裁定的管辖,包括指定管辖、移送管辖。
第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第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第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明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
刑事案件重审的具体情形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如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撤诉也就是撤销诉讼,是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后进行撤销诉讼的。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是否可以要求撤诉,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
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对于刑事案件适用的法律错误的,应当向该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诉被驳回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刑法》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刑事案件中对方不谅解,则无法发挥该作用。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犯罪情节轻微,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亦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不需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被害人不谅解的,需要综合
公诉案件以及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