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
1、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原则:这种协议未违反法律规定,且可以达到解除同居关系的目的,应受到法律保护。 2、保护非婚生子女利益原则:同居期间男女双方所生子女仍然受我国《婚姻法》保护。 3、依法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原则:同居期间,双方对财产、债务有
处理宅基地纠纷的原则是: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此节省人力、财力和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发生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是:首先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乡人民政府解决;对乡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房屋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对房屋进行变动。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首先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乡人民政府解决;对乡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房屋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对房屋进行变动。
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调解未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如果情况符合相关的规定,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
土地纠纷调解需的原则:①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②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③调解过程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④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
原告起诉被告土地使用权纠纷的解决原则如下: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 2、坚持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国家、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维护单位或公民个人的合法使用权; 3、处理土地纠纷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应同有关部门共同协商
(一)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
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调解程序如下:如果纠纷双方是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如果纠纷双方是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争议土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